来源:齐鲁网
2020-03-26 18:36: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6日讯 3月26日下午,临沂市召开第十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医疗保障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月份以来,临沂市新冠肺炎患者及留观人员共发生医疗总费用237.83万元,医保结算758人次、177.15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临沂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患者救治的特殊医保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具体归纳为:
一是“两个全部纳入”。将新冠肺炎患者治疗需要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不管范围是否属于医保支付目录范围、也不管药品是否属于甲类、是否属于目录限制性使用药品),全部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将参加医保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隔离留观人员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境外来临沂人员中的未参保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二是“四个全面取消”。全面取消医保起付标准,全面取消医保支付限额,全面取消参保患者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和转外医保支付比例降低的规定,全面取消参保补缴后的医保待遇等待期限制(也就是未参保患者须参保补缴费后即时享受医保待遇)。
三是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患者无论是否在本地参保、是否办理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是否能联网直接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个人不需要缴费。
四是实施综合保障措施。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政策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个人不负担费用,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而影响就医。
自2月份以来,临沂市新冠肺炎患者及留观人员共发生医疗总费用237.83万元,医保结算758人次、177.1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154.77万元,大病保险支付20.42万元,医疗救助1.96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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