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1日讯 5月9日中午,沂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热心市民报警称有一只翅膀受伤的“大鸟”在路边无法飞行,疑似野生保护动物。
沂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张庆峰介绍:“我们赶到现场后,发现这只受伤的鸟体长大约有三十公分,一直在地上扑腾翅膀飞不起来,经民警初步辨认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民警将这只受伤的红隼带回单位临时安置,对其进行了体表检查和伤口消毒处理,并简单喂食了食物和水。民警判断,这只红隼可能是高速飞行时撞上异物,导致了翅膀受伤被困路边。随后,民警通过协调联系,将这只受伤的红隼送到当地野生动物专业救护机构进行治疗,待其具备野外放生条件后,再择机将其放归自然环境。
沂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周丽霞提醒:“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发现病伤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也不能随意饲养,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待其得到有效救治后再科学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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