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14 18:17: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4日讯 记者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其通报了近期判决被告人王某柏、吴某林、谢某飞、谢某平、司某巍、陈某磊、张某、尤某、刘某等9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诈骗、非法经营一案。
据了解,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柏成立临沂柏荣商贸有限公司,先后在临沭县瑜景公寓202室、临沭县振兴街452号苏尚尔家居店内设立办公室,并纠集被告人吴某林、谢某飞、谢某平、司某巍、陈某磊、张某、尤某、刘某等人从事非法放贷业务,形成以王某柏为首要分子,吴某林、谢某飞、谢某平、司某巍、陈某磊、张某、尤某、刘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地在临沭县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临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并罚,判处王某柏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以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并罚,判处司某巍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并罚, 判处谢某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谢某飞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并罚, 判处吴某林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以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并罚,判处陈某磊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并罚,判处张某、尤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责令王某柏退赔被害人财物以及经济损失30余万元。责令被告人司某巍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4000元。
闪电新闻记者 刘梦琦 临沂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9-8025117,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9-8025117,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