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12-16 17:32:12
临沂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40岁的常某醉酒后踹地下室的门,专门盗窃高档酒、茶叶,先后作案30余起。12月2日,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的民警将其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40岁的常某也曾有过正式工作,且收入颇丰。他婚后有两个儿子,可是他嗜酒如命,最终和妻子离了婚。离婚后,常某更是自暴自弃,先后因为涉嫌妨碍公务、抢劫犯罪被判刑。2016年11月,常某刑满释放,父母为他按揭买了房子,替他还着房贷,交着水电费,常某找了一个月薪5000元的工资,而且还交了个女朋友。尽管生活顺利,可常某嗜酒如命的恶习并没有改正,醉酒后不能控制自己。
今年9月的一天中午,常某醉酒后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费县某小区,发现地下室门口上了锁,借着酒劲几脚就踹开了门。常某进入地下室,把好酒、好茶偷回家后享用。一次行窃得手后,常某渐渐陷于这种醉酒后踹门行窃的刺激不能自拔,每次中午醉酒后就骑着电动自行车流窜费县多个小区,踹门盗窃地下室作案,涉案价值2万余元。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于12月2日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常某抓获。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常某只能低头认罪。
沂蒙晚报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堂娟 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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