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12-14 09:29:12
12月12日,临沂费县公安局刘庄派出所根据群众求助,快速救助一只生病后落在野外的鹰隼,并将鹰隼交给林业部门。
12日下午1点多,费县公安局刘庄派出所辖区一名群众下地干活时,在探沂镇接峪村田野里发现一只鹰,这只鹰精神不振,在地面上无法起飞,这名群众当场报警。刘庄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发现这只鹰和母鸡体积相当,可能是生病了无法起飞,于是把鹰带回派出所。
经过核查,民警发现这只鹰是只鹰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是白天活动的猛禽,多为单独活动,飞翔能力极强,也是视力最好的动物之一,鹰隼主要以老鼠为食。可能是由于生病,这只鹰隼体力较弱,民警放飞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民警把这只鹰隼移交给了林业部门。
沂蒙晚报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袁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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