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5日讯 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新西外环与小山前村交会路口执勤时,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在看到执法民警后,突然右转驶进一条小巷子里,紧接着又从小巷子里驶出,车内驾驶人疑似换座。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车内共三人,其中一名女士坐在驾驶座位上,另外两名男子满身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三人矢口否认换座行为。民警向三人反复讲明酒驾和“顶包”违法行为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并调取了相关卡口的监控。
在证据面前,驾驶人王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的违法事实。经检测,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核实,王某分别于2019年9月、2020年5月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证已被吊销。这已经是王某第三次酒后驾车被查处了,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再一再二不再三,以后绝对不会再酒后开车了!”三次酒驾被查处,王某进行了自我反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将王某车辆进行扣留,并对其吊销期驾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临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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