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8日讯 日前,记者从临沂市郯城县交警大队了解到,为了确保市民出行安全,郯城县交警大队在朝阳路和郯东路交汇路口安装了行人信号灯,据悉,这也是郯城县城区第一套专用的行人信号灯。
4月7日记者在这个路口看到,有不少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闯红灯穿行于车流之中,险象环生,当行人信号灯红灯亮起时,郯东路南北方两个方向机动车放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如果闯红灯过郯东路十分危险。
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据郯城交警大队民警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和执法实践,交警部门可以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和公示曝光。
罚款还是公示曝光?4月7日,郯城交警大队还政于民,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公开投票,截止4月8日8:30,共收到2681张选票,76%的选票支持“曝光并处罚款”,目前投票仍在继续。
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罚款?还是公示曝光?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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