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5日讯 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出售,就能赚几十元甚至上百元;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千万别!这属于违法行为。目前临沂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案例一
近日,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在兰山区某公寓内打掉一个架设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窝点提供话务支持团伙,抓获徐某、郑某东、孙某、王某飞、张某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GOIP3台,手机卡600余张。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人于2020年下半年以来,多次利用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人员提供话务支持。截至目前,已查实26起诈骗案件,涉案价值300余万元。现该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什么是GOIP设备?为何会成为电信诈骗“新宠”?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GOIP设备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支持手机卡接入,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一台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电信诈骗团伙将“GOIP”设备放置好后,通过网络将SIM卡拨号数据传输至“GOIP”设备,再由“GOIP”设备与所在地通信基站链接将电话拨出,实现了人与SIM卡的分离,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目的。同时,GOIP可以虚拟拨号,能任意切换手机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公安机关对其反制拦截和信号溯源难度极大,因此逐渐成为诈骗分子的新手段。
案例二
郯城县公安局抓获嫌疑人施某广。经查,自2020年8月以来,施某广贩卖多张银行卡送至云南边境,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诈骗。3月1日,施某广在云南出售银行卡返回临沂时,在机场被抓获,民警当场查获其贩卖银行卡获利人民币两万元,现该案正在审查中。
案例三
近日,临沭县反诈中心根据断卡行动下发线索,连续抓获李某、李某某、郇某乐、高某、高某洲和颜某波等6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经查,上述6名嫌疑人自2020年12月以来,在明知他人将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下,先后到临沭县城各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并高价出售给犯罪嫌疑人颜某波,从中牟利。犯罪嫌疑人颜某波在收购多人银行卡后,邮寄至境外收贩卡团伙,最终被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用于转移涉案资金。现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
此次“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广义上的“卡”:
在手机卡方面: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
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卖卡失信,有何后果?
临沂市反诈中心将纳入惩戒的所有“两卡”人员,公开向社会曝光。对此次“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按照人民银行85号文相关规定,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断卡”行动针对谁?
“断卡”行动将打击“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第一类: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第二类: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第三类: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第四类: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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