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日报
2019-01-28 17:06:01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以及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背后的“保护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对我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效的全面检验,更是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能力的重大考验。近年来,临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职责,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狠抓约谈督导,从严执纪查处,推动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8年6月1日、7月9日,蒙阴县纪委监委先后收到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转办蒙阴县季某寻衅滋事和蒙阴县桃墟镇杨家庄村季某殴打群众、非法放贷问题线索,蒙阴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背后的“保护伞”及失职渎职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目前,对涉案人员违纪立案1起1人,正在审查调查;已查处7起18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9人。其中,工作失职渎职型“保护伞”查处4起6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直接故意型“保护伞”查处3起3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被问责9人。在案件的核查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及蒙阴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赢得群众称赞。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部署。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全面排查起底细挖,依托信访举报广挖,通过巡察扩挖,定向精准发力协同深挖,注重线索收集,拓宽问题来源渠道。同时,规范线索管理,建立线索台账,规范线索处置,深入分析研判,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此外,还开展直查督办,紧盯重点案件,选取典型问题,聚焦工作重点,进行督导约谈,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截至目前,共初核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92件,立案103件,查实并处结88件,为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临沂日报记者 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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