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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3临沂职称评审工作启动情况公布

来源:齐鲁网

作者:马世超

2023-07-19 18:13:07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9日讯 今天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人员介绍了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启动情况。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临沂市人社局于6月30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于7月6日召开临沂市职称评审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继续面向社会发布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根据有关规定,临沂市继续实行职称评审委员会清单式管理,在《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发布了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明确各评委会的评审范围、评审权限、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和联系电话。

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将陆续发布申报评审通知,明确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在完成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汇总工作后,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方式和办法。

明确职称申报范围。1. 凡在临沂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 在山东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4. 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围绕新型职业农民、专精特新企业人才等群体部署重点工作。1. 开展职称评审专项行动。各县区将持续面向民营企业、新型职业农民,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服务专项行动,重点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编制发放职称政策“明白纸”和职称申报“流程图”,开设职称政策直播课堂、录制微视频等,线下线上结合,努力做到政策宣传及时精准、通俗易懂,增强相关人才获得感和满意度,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2.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度。按照《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29号)规定,“专精特新”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1人),省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1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3. 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摸清新型职业农民规模、创新政策宣传方式、优化职称服务方式,持续扩大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规模,本年度还将根据发动情况选择部分县区作为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试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对学历、论文等均不作硬性要求,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

下一步,临沂市人社局将严格履行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职能,督导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做好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受理审核、评委会组织等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严把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审质量,推动专业技术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


闪电新闻记者 马世超 报道

[责任编辑:马世超 王震 侯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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