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4日讯 近日,兰陵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有人正在转移非法买卖的香烟。
掌握该线索后,值班民警联合烟草公司执法人员迅速赶往举报地点。通过盘查,民警在面包车里发现了几个可疑的大袋子,打开一看,里面装满了各个品牌的香烟。随后将盛某某、郭某某两人带回审讯。经审讯,两人如实供述了非法买卖香烟的犯罪事实,民警又根据提供的线索,在两人家中及储藏室内起获非法香烟1100余条。兰陵县卞庄派出所民警王宁表示,盛某某为非法牟利,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到各乡镇村庄商店里低价收购销路不好的高档香烟,随后到县城及周边寻找买家,转卖盈利,郭某某则主要负责帮助运输和储存香烟。
目前,盛某某、郭某某两人因非法经营烟草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兰陵县卞庄派出所所长郑宝海提醒:烟草属于国家专卖品,要经营烟草要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如果未取得资格从事烟草经营的会构成无证经营,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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