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11 20:25: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1日讯 6月9日20时许,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费县大队新庄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两辆轻型货车拖移多辆三轮车,民警立即叫停车辆。
当晚,巡逻民警在国道518 费县新庄路段发现两辆轻型货车后各自拖移7辆农用三轮车,一前一后由东向西行驶,宛如两条长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将两条“长龙”引导至中队。
经检查,两辆轻卡均悬挂临时号牌,每一辆轻卡后边都拖了7辆农用三轮车,每辆三轮车依次将前轮固定在前面的那辆三轮车车厢底板上,只有后边两个轮子着地,轻卡车头到最后面的三轮车前后长度二十多米。驾驶人称是从日照拉三轮车返回济宁的,为了节省运费,不顾交通安全,铤而走险违法拖移车辆。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依法给予其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据费县交警大队新庄中队中队长孙峰介绍,这种方式拖移多辆车子在路上行驶,不仅影响车辆制动效能,转弯时加大了视觉盲区。尤其夜间行驶,没有示宽灯和反光标志,给其他车辆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可贪图便宜省事,埋下安全隐患的祸端。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通讯员 吴云富 临沂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9-8025117,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9-8025117,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