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9-12-19 09:30:12
11日,一驾驶人因酒后驾驶营运货车被交警查处,受到驾驶证吊销、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被行政拘留15天。
11日,兰陵交警大队兰陵中队在城乡道路卞南线路段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20时30分许,民警对一辆重型半挂车履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当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38.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驾驶人进行询问,并暂扣货车。
据了解,该驾驶人王某某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经常驾驶营运货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的驾驶证予以吊销,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由于驾驶营运车辆且在5年内不得申请学习驾驶证。即使5年后重新学习驾驶证,只能学习C证,也就是小型汽车驾照。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通讯员张希文 临报融媒记者梅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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