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11-23 09:09:11
近日,临沂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施工企业、燃气企业等,从11月开始加强今冬明春建筑工地内、高层建筑、电气以及燃气等方面的火灾防控。
据了解,按照要求,我市将做好建筑工地内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提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应该相对独立布置,要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设施。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标识醒目。同时,开展建筑工地简易工棚专项治理行动,明确简易工棚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员,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严禁违规留宿人员,并主意制作张贴消防安全告知牌,表明住宿人数、管理人员、隐患问题、防火注意事项等信息。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停用。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临建房屋,防火标准达不到A类标准的一律拆除。
同时,建筑工地需要开展现场消防教育培训,让相关人员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及灭火、救护以及逃生等知识。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实行明火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
在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专项治理行动方面,我市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深入开展在建高层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等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引导产权单位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加大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降低标准,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违规施工作业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另外,我市还将落实燃气安全管理,燃气经营企业强化对管道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汽车加气站的管理,对燃气门站分输站、输配管网、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巡查和检修工作。对老旧燃气管网、输气管线占压进行重点检查,限期全面清理违章占压,消除非法挖掘、破坏燃气管道的现象。对于市区内瓶装液化气灌装经营站点,将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经营站点。
记者 王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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