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市政府网
2018-01-31 09:41:01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60号)要求,2017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要普遍完成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我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统筹指导、协调部门综合保障、重点执法部门带头引领、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总体原则和思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级已有500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380个行政执法部门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面、及时、准确的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拓宽了公开渠道,方便了群众查询;已有451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完善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406个部门统一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311个部门编制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已经配备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3296台(套、只),实现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已有445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完善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371个部门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素清单,422个部门明确了本部门的法制审核工作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414人,为合法行政做好了法律保障。
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总结推进和落实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效、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为继续深入推进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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