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日报
2018-01-29 10:11:01
“人民调解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既要充分尊重事实、依照法律,也要以情调解、以理服人,做就要做称职的调解员。”这是临沂市兰山区诉调对接中心调解主任葛连才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在实际工作中的真实写照。
2008年8月,临沂市兰山区委政法委和司法局决定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多调对接”调解工作机制。怀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爱,退休赋闲在家的葛连才毅然接受聘任,成为兰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首席人民调解员,这一干就是10个年头。10年来,他往返于调委会、司法局和人民法院之间,奔波于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之中,将一件件因征地拆迁、旧村改造、拖欠工资、交通肇事、医患纠纷等将要发生械斗或群体性上访的案件成功化解。
2009年6月,兰山街道某村有14户村民因在旧村改造过程中的“躲迁费”问题,与村委发生争执,其中一户通过两审诉讼打赢了官司,另外13户群众则群体上访。听说这件事后,他主动介入调解,逐户走访了解,广泛查阅证据,反复动员说服,并以已有的判例为依据,经过4次开庭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息诉罢访。
调解工作是繁琐的,需要有一定的胆识,作为一名调解员,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敢于挺身而出,控制复杂局面,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0年来,葛连才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调解,真正做到了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多年的调解经验使葛连才总结出了“缓、急、引、稳、平”五字调解法,针对不同的案件,制定不同的调解方案,运用相应的调解技巧。“缓”,主要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尤其是离婚纠纷,要缓处理。“急”,是在处理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尤其是死亡的,要急处理。“引”,主要针对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引起的医闹,遵循自愿调解、合法调解,调解未果的,在制止医闹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走司法途径。“稳”,就是在处理信访案件时,要稳住,防止非法上访。“平”,主要是处理打架斗殴,造成肢体损伤或者死亡的案件,要平息他们的激动情绪,避免矛盾激化。
10年来,葛连才累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0余件,其中涉外婚姻关系案件10件、涉台家庭纠纷1件,共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他先后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省市“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能手”、“仁德模范”等荣誉。
临沂日报记者 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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