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03-13 09:56:03
“3年前办理的车贷分期手续,现在车贷早已还完,但对方就是不退保证金,太气人了。”10日,家住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家埠街道的武先生拨打热线反映。
据武先生介绍,2014年2月,他在市区一4S店购买了一辆现代轿车。“当时通过4S店办理了贷款购车手续,首付交了3万多元,贷款3年,并交纳担保公司1000元还款保证金,对方承诺贷款还清后,就退还保证金,手续办妥后,我把车提了。”
“贷款期间,我从未出现过任何逾期还贷现象。”武先生说,2016年10月,在提前还清了全部车贷后,他便带着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去该担保公司索要保证金。“当时对方看了证明后,称当时是签了3年的合同,让满3年再来。”今年2月份,3年合同期满,武先生再次带着相关材料来到该担保公司索要保证金,没想到还是不退。“对方要求交纳3年来购买车辆全险的单据。当时办理抵押时,对方就让交了1000元保证金,其它什么也没说,而且保证金与车辆保险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咋会这样?”武先生说,遭遇同样情况的还有几位车主。
记者电话联系了该担保公司位于临沂市区北园路上的服务点。“确实是有这回事,但这是公司要求的,公司怎么要求的,我就怎么处理。”对此,该服务点的贾姓负责人说。
据了解,该服务点是中远担保公司在临沂的一个服务网点。随后,记者根据该负责人提供的电话联系了总部位于日照的中远担保公司。“保证金不是不退,我们是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对此,其工作人员回复。
该工作人员称,银行在办理车贷的时候,都会要求担保公司及车主出示相关的手续,手续合格才能贷款。“为了确保车辆及贷款的安全,公司有规定,贷款期间车主必须要购买全险,我们在办理贷款时也会给客户说明;这种情况不是不给退,待客户材料齐全,就会主动退还。”该工作人员说。
消协:有约定的,要按合同约定办事
记者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其工作人员称,保证金是担保公司与当事人之间约定,保证可以及时向银行还清贷款;为确保自己的合法权利,消费者选择贷款购车并由公司担保时,双方最好签定合同。“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消费者履行了承诺,担保方就应该退还保证金,如果没有约定,强制消费不允许。”该工作人员说。
目前,武先生已向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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