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04-19 11:30:04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6组,赴17个设区的市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开始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于晓明指出,要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准确把握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检查。副省长于国安强调,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省政府将加大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及面源污染控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向全省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环保答卷。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6组,赴17个设区的市开展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9个方面的内容:学习宣传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省环保厅及各市要提前列出2017年以来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方面的情况;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清洁能源利用等方面情况;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情况;干部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的落实情况,空气质量改善生态补偿办法情况;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要求,提出各市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理大气,临沂市一直在行动。2018年以来,市大气办督察推进组对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工业企业、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散煤网点、垃圾及秸秆焚烧等大气污染问题后督察,并通报相关问题,震慑问题企业。2018年1-3月份,临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综合指数同比改善5.7%,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改善8.1%、5.0%、9.7%、9.6%。
下一步,临沂市将对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巡查发现问题较多、交办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或者空气质量恶化、长期居全市后位的,对县区、镇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启动问责,绝不姑息手软,坚决做到“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以强有力的问责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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