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南商报
2017-12-11 23:28:12
临沂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40岁的常某嗜酒如命,而且醉酒后经常盗窃高档酒、茶叶等,先后作案30余起。12月2日,醉酒男子常某被警方抓获后却装起了怂。
40岁的常某离婚后自暴自弃,先后因为涉嫌妨碍公务、抢劫犯罪被判刑。2016年11月,常某刑满释放,走出监狱后,父母为他按揭买了房子,替他还着房贷,交着水电费,常某找了一个月薪5000元的工作,经济上比较宽裕,而且还交了个女朋友。尽管生活非常顺利,可是常某嗜酒如命的恶习并没有改正,还是常常喝酒,醉酒后不能控制自己。
9月的一天中午,他醉酒后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县城某小区,走到小区地下室的门口,抬脚就去踹门。踹开门后,常某在地下室发现有好酒、好茶,就顺手拿走,回家后自己就把酒喝了。
首次行窃得手后,常某渐渐陷于酒后行窃的刺激不能自拔,每次中午醉酒后就骑着电动自行车流窜费县多个小区,踹门盗窃地下室,先后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
12月2日,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常某抓获。在证据面前,常某只能低头认罪,并于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4日,民警在费县看守所见到了常某,面对民警的问话,常某却支支吾吾,顾左右言他,就是不谈自己的问题。可是,法律是严肃的,不会因为醉酒后违法犯罪而对相关责任人不予处罚。
通讯员 堂娟 纪斌 鲁南商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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