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南商报
2017-04-19 07:51:04
近日,又有13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临沂市食药监局根据相关规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此次被撤销的13家药品零售企业分别为:临沂市经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皇亭连锁店;临沂市经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村连锁店;临沂市经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坊连锁店;临沂市经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德盛堂连锁店;临沂市经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郯城县益寿药店;临沂市经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郯城蒲公英店;临沂市经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郯城县徐丽药店;临沂市经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郯城县民益药店;沂水县国风大药房有限公司;沂水县海健药店;临沂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前文店;沂水县九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官庄店;沂水县九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桥店。
鲁南商报记者 孙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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