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04-19 07:44:04
加入到城市集中供暖,是许多未供暖小区居民们的心愿,然而,当被告知要缴纳近万元的暖气配套费时,临沂市的一些居民不由疑惑起来,这配套费交得合理吗?
业主:大、小配套费近万元都让业主承担?
“我们小区去年供暖时,每家每户都被收了暖气配套费,加上暖气费我一共交了一万多,这配套费该我们交吗?”18日,家住兰陵县嘉河明珠小区的市民孙先生打来热线反映,去年年底时,该小区物业向业主们收取暖气的大、小配套费,用于加入集中供暖,许多居民质疑该收费的合理性。
据孙先生介绍,他是2013年在嘉河明珠小区买的房,购房时,开发商与业主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有标明通水电暖,家里也铺有暖气管道。不过,由于并未加入到集中供暖,小区取暖采用的是壁挂炉的方式。去年年底快要供暖时,小区里贴出通知,让业主们缴纳暖气配套费和暖气费,将加入到集中供暖。
“能享受到集中供暖自然是好事儿,业主们也都支持,但问题是这暖气配套费这么多钱,让我们来掏,是不是不大合理?”孙先生说,根据当时张贴的收费标准通知,居民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城市供热管网的基础建设大配套费每平米30元,小区内供热的专项配套费每平米33元,加上19元每平米的暖气和一些改造费,孙先生127平米的房子需要交一万多元。“这个大配套我们交倒没什么,但小配套很明显是小区里的管道设施,这部分费用是不是该由开发商来交?”
“虽然不少人都有质疑,但因为当时都想着先供上暖,物业的人员也说先交上回头再说,大家也都交上了。但现在供暖结束了,这事儿也一直没个说法,小配套的这部分钱是不是该退还给我们?”孙先生说,希望相关部门落实该小区配套费收取得是否合理。
开发商:房屋规划为壁挂炉供暖,新增集中供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1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嘉河明珠小区的开发商,一位盛姓负责人表示,这个小区当时的供暖规划是壁挂炉供暖,而并不是集中供暖,所以后续新增的集中供暖费用不应当由开发商负责,而需要由业主自行承担。
“这个小区是四五年前开发销售的,当时卖房时我们也已经明确告诉业主,小区的供暖是壁挂炉,这一点业主们是知道的。而且,房价中也并没有包含集中供暖的相关费用。”该负责人称,去年年底,根据政府部门的规划,嘉河明珠小区纳入到集中供暖的范围内,这属于新增的项目,相关的费用自然不属于开发商承担。
部门:新建小区已含暖气配套费,老小区供暖需补交
18日下午,记者咨询兰陵县物价局、兰陵县住建局了解到,关于暖气配套费的相关问题,去年县政府已经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兰陵县政府发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现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80元征收,其中包含了供热管网建设配套部分30元每平米,也就是俗称的大配套。新规实施后,新建小区的基础设配套费都会一并交齐,但以前建成的老小区、家属楼等,并没有缴纳这笔费用的,加入集中供暖时就需补交这部分费用。而所谓的小配套,是用于换热站的机组建设,小区二次网的辐射等方面。
沂蒙晚报记者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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