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6日讯 8月16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会上相关人员介绍了临沂市财税系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部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临沂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担保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供应商专题业务推介培训会,为中标供应商利用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便利条件,目前临沂全市累计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0.3亿元,融资规模位居全省第1,贷款518笔、惠及企业147家。
此外,对中小微企业而言,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不仅可以享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政策,还能享受以下方面的政策支持:
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预留份额。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最新政策规定,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将在采购公告中明确将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或将一定比例分包专门向中小企业预留。具体是:公开招标数额以下预留100%,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则至少预留45%、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70%。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非预留部分分包,采购人、代理机构要对参与投标的小微企业报价,按一定比例扣除后再进行评审打分,使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竞争优势。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类按10%-20%,工程类3%-5%。联合体投标以及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到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2%-3%(工程为1%-2%)扣除,从而提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合作积极性。
建立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制度。临沂政府采购领域要求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服务类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具备实施条件后,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从而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益。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