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南商报
2017-04-25 07:34:04
昏暗的楼道,老旧的设施,旁边还有个带着炉子卖煎饼的小吃车。47岁的临沂女子王某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私售液化气。“液化气灌装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育才路派出所副所长霍强感慨地说。
4月21日上午,霍强带民警巡逻至青阳路与育才路附近一民居处发现,有不少群众提着液化气在一老旧楼道前出出进进。
民警走进楼道,发现一楼有一女子正在帮人加气。狭小的室内放着十来个大气罐,还有十余个居民用的小气罐。经询问该女子未取得合法资质,民警将其带回育才路派出所,该女子对私下贩售液化气的行为供认不讳。
4月24日,记者在临沂市看守所见到了王某,王某称装液化气为了贴补家用。一大罐液化气,一般可以加满4个小罐,可获利20元。王某表示,之前其从未考虑过危险的问题,觉得每天晚上可以看着一屋子煤气罐睡觉,比较安心。
目前,王某正在被警方行政拘留,并处以了罚款。
鲁南商报记者 李墨 通讯员 涂玉龙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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