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09-27 09:57:09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王庄村的王先生于9月4日前往罗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可王先生和未婚妻的登记请求却遭到了拒绝。
据王先生描述,民政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王先生未婚妻语言表达不清,无法确认与王先生领证是否为自愿行为,所以不予办理。“她脑部动过手术,确实说不清楚话,这样就不能结婚了吗?”
21日,记者联系到了罗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当时我们认为女方基本无语言表达能力,无法表达是否是自愿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我们就不能予以办理。”
记者随后采访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结婚的,起码患了一些疾病的人就不能够结婚,特别是医学上鉴定的、有遗传的疾病。”姜律师表示,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以下几类: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姜律师说,《婚姻法》第七条和《母婴保健法》第八条第一款都规定了,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人,禁止结婚。“王先生的情况需要带女方到医院出具医学证明,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包含类型,再决定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记者 范彩霞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9-8025117,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9-8025117,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