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03 19:33: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3日讯 今天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
当前,临沂市产业用地发展存在中小企业用地难、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低、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滞后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临沂实际,迅速启动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政策的起草工作,经提交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分为总则、控制指标、准入和报建、销售和租赁、运营和监管、退出机制、附则七章。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各县、区、开发区是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用好、管好新型产业用地。行政审批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指导、审核、监管等相关工作,确保将办法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对《办法》的宣传推广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办法》的内容和措施,为规范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加快新型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做好实施评估修改工作,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客观、科学、公开原则,适时对办法执行情况组织评估、修改,进一步提高办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引领全市新型产业平稳、规范、较快发展。
延伸阅读:新型产业用地主要有哪些特点?
新型产业用地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土地功能更加多样。能够同时满足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多种功能需求,允许建设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更加符合当前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的趋势和产业转型发展的诉求。二是分割转让方式更加灵活。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用房在开发企业自持一定比例的基础上,允许有条件地预售、现售,可按幢、层等基本单元进行分割转让、登记,引导企业用地理念由产业用地向产业用房转变。三是用地成本更加低廉。对新型产业用地的出让起始价,可以按照工业用地定价原则确定,相较于商业用地价格,用地成本更加低廉。四是用地准入和供后监管更加严格。对新型产业用地项目,严格按照准入、建设、销售、运营、退出条件执行,实行全程化、闭环式管理,确保土地要素真正用于新型产业项目。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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