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05-03 10:01:05
记者从临沂市安质处了解到,我市复查了全市2017年度(含)以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55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复查通报,全市8家施工企业免于抽查。复查合格的企业有470家,基本合格的企业68家,不合格企业17家。同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19份。
据了解,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于2018年1月至4月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检查中,市住建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4份,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600余条,并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全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报当地住建主管部门重新复查。
对本次复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市住建局将警示约谈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根据《临沂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给予诚信考核不良行为计20分的处罚,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向省住建厅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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