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03 17:19:04
齐鲁网4月3日讯 (记者韩苗苗)记者今天从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3月29日,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对罗庄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郭少光涉嫌贪污案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由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22日受理,次日公诉部门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结合案件审查材料于当日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3月29日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终结,以郭少光涉嫌贪污罪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如下:
被告人郭少光,男,1973年10月25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临沂市罗庄区人,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木柞四村原党支部书记。
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被告人郭少光在担任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木柞四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黄山镇人民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职务便利,侵吞本村村民乔京兰、郭少举等人交纳的社会抚养费共计人民币69000元,用于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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