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31日讯 8月31日,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人员分别介绍了《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审议修改过程、主要内容特点和贯彻实施措施。《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于2022年6月24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28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五十五条,分别为总则、移风易俗、文明新风、文化繁荣、监督保障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职责责任、新闻宣传和表扬奖励;第二章“移风易俗”,主要在婚丧嫁娶方面,规定了改变不良风俗习惯,推进移风易俗的内容。第三章“文明新风”,主要规定了家教家风、孝道文化、诚信建设、勤俭持家、崇尚科学、网络文明、乡风评议、文明评选等内容。第四章“文化繁荣”,主要规定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文化活动、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文化产业等内容。第五章“监督保障”,主要规定了推动文明乡村建设的制度保障、机构保障、激励保障、检举控告和工作监督的内容。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日期。
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新时代文明乡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的出台,也标志着临沂市乡村振兴立法“四部曲”已全部完成。这个条例也是国内就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立法规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