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3-31 21:25: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1日讯 3月31日,l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临沂市检察机关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稳妥办理涉疫情案件,为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8件10人,监督立案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件9人,提起公诉4件8人,一审判决4件8人。
强化法律监督 为深化疫情防控贡献检察智慧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监督立案20人,纠正漏捕23人。市县两级检察院向监狱、看守所、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20件。研究出台《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准确把握与疫情可能存在关联的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处理,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8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4件,法院审结案件4件,全部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审慎办理涉疫期间执行监督案件 助力援企稳岗政策落实
加大对弱势群体保护力度,重点办理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资争议纠纷、医疗侵权纠纷等案件。妥善化解疫情期间各类矛盾纠纷,目前全市各县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已经全部重新开放。
下沉基层督导 在疫情防控一线展现检察担当
临沂市检察院蒋万云检察长带队到沂水县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先后深入沂水县9个乡镇509个村居开展疫情防控实地督导检查,机关25名领导干部分十二轮奔赴一线详细了解检查防控措施落实、防控物资供应、有关人员摸排隔离、企业复工复产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展现了检察担当。
会上,还发布了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祝某某非法行医、沂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临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某某妨害公务、沂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寻衅滋事等4件典型案例。其中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祝某某非法行医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通讯员 汤国虎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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