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12-10 16:25:12
近日,多位市民致电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市区部分加油站存在不主动开具发票或延迟交付的行为。
12月6日上午,市民张先生在罗庄区沂河路东段的加油站,加了300元92号的油。“加完油之后,我问加油员索要发票,但是加油员称站上只有定额的发票,要开机打的需要等几天,随后又给我开了一张收据。”张先生说。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多位加油的车主,很多私家车、摩托车的车主在加完油之后,大多都是不向加油站索要发票,加油员也不会不主动开具发票。索要发票的大部分是驾驶公务车或营运类的车辆。
为什么不索要发票呢?“我们要发票也没有什么用,也没有地方给报销。”一位私家车主告诉记者,“并且开发票还要到屋子里面开,需要排队,还浪费时间。”
12月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加油站明显故意不给开具正规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税务部门提醒市民,不开发票可能涉嫌逃税漏税,建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记者 袁文潇 通讯员 周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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