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04 23:46:03
齐鲁网临沂3月4日讯 近日,记者从临沂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知,2月份以来,临沂市环保局开展巡查和液态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已立案处罚19起。
会上还公布了1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1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临港区(6.87),最差的是罗庄区(8.61) 。9个县区同比改善,依次为沂南县、沂水县、高新区、罗庄区、兰山区、临沭县、费县、兰陵县、平邑县,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沂南县(20.9%)。6个县区恶化,依次为蒙阴县、河东区、郯城县、经开区、临港区、莒南县,恶化幅度最大的是莒南县(-2.4%)。
为及时有效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突出问题,把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环境诉求解决机制常态化,山东省特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环保督察热线设在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将举报案件向涉及的市或省直部门(单位)转办。截止2月23日,临沂市已接到2018年2月份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信访件10件,目前已办理完成4件,均已在临沂市政府网站公示。
同时,记者从会上获知,从2018年1月10日开始,临沂市正式实施了新修订的《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本次修订主要调整了生态补偿系数,增加了考核指标,修改了暂行办法实施期限。
2月份临沂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远中塑业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曹雪莉;
违法行为: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2、临沂市屹瑶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张志刚;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3、临沂市兰山区冠利板材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李守来;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4、临沂市盛腾百洁布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闫金彬;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5、临沂奥星化工有限公司
属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陈子彦;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许来永;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业帅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叶静娟;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8、临沂跃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徐忠连;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9、临沂广礼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属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王荣超;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10、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属 地:经济区;
法人代表:梁 波;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
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11、临沂市九坊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高存怀;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郯城北城医院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于广明;
违法行为: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装置使用活动;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
13、山东贯虹门业有限公司
属 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李保岭;
违法行为:暂时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场
所;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金银高;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
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5、兰陵县卓艺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张远奎;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
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6、沂水鑫兴建材有限公司
属 地:沂水县 ;
法人代表:包 园;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沂水亿龙矿业有限公司
属 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李庆举;
违法行为: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
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平邑县盛磊圆柱板厂
属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魏丕彦;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
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9、平邑县鑫鼎古瓦有限公司
属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王朝水;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
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闪电新闻记者 谷会媛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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