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22 21:30:06
齐鲁网临沂6月22日讯(记者 达庆珺 通讯员 苏洪青 宋志伟)家住新泰市的男子刘某,骑着摩托车去沂南赶集时,发现路边别人养的一只鹦鹉十分可爱,心生贪念将其盗走,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悔不当初。
5月11日早,沂南县岸堤镇驻地逢集,老杨把他养的鹦鹉挂在自家大门口的树枝上,回家吃饭的工夫,出门一看发现只剩下空荡荡的鸟笼子,鹦鹉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沂南县公安局岸堤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日上午10时18分,一名六十岁左右的男子,骑一辆红色弯梁二轮摩托车经过老杨家大门口,发现了鸟笼内正在欢叫的这只鹦鹉,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又踅回来,把车停下,快步走向鸟笼,打开鸟笼后一把将鹦鹉攥在手里,又迅速的揣到褂袖子里,骑上摩托车向南逃窜。民警经过信息比对和调查摸排,最终锁定家住新泰市汶南县的刘某有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分析,该男子盗窃老杨家鹦鹉应系临时起意,当日来岸堤集市未再办理其他事宜,短期内应该还会来岸堤镇。6月19日,民警获取线索后迅速行动,在岸堤镇驻地一水果摊位前将刘某抓获。
经查明,5月11日早,家住新泰市的刘某骑摩托车到岸堤集市办事时,发现老杨挂在树上的鸟笼内的鹦鹉十分可爱,同样喜欢养鸟的他便将这只鹦鹉从笼子里偷走后带回家中,喂养赏玩至今。据物价部门评估,该只鹦鹉价值1000元。
最终,被盗鹦鹉物归原主,违法行为人刘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9-8025117,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9-8025117,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