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22 21:27:06
齐鲁网临沂6月22日讯(记者 达庆珺 通讯员 李靖婷)本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生意,黑心供应商臧某、李某不惜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他人货物预付款后拒不发货并潜逃,涉案价值100万余元。6月18日,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新庄派出所抓获合同诈骗逃犯臧某、李某。
臧某和李某夫妻二人是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中山村人,自2012年开始经营一家商贸有限公司,专门供应牛奶、饮料、日用品等相关商品。2013年,该夫妻经营商贸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周转。于是,两人铤而走险借了一部分高利贷用于公司资金周转,想着公司赚了钱之后再将高利贷还上。同时,夫妻二人还在贵州经营一家采矿厂。由于对该行业运作模式不熟悉,导致采矿厂破产,借来的高利贷资金打了水漂。为了偿还高利贷,两人便想着如何快速赚些钱。经过商议后,两人决定利用公司进行诈骗。
2014年7月,臧某和李某以口头约定及时付款的方式与蒙阴县一商贸有限公司赵某进行了合同约定,骗取赵某13万余元货款,导致赵某蒙受巨大损失。2014年9月,臧某、李某又以同样的方式,以先下账后供货的方式,与高某、张某、宋某、闻某等人进行口头合同约定,先后下账100万余元,二人收到货款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供货,并携款外逃。
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费县公安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臧某、李某的踪迹,并果断出击。6月17日,将藏匿于临沂市罗庄区的夫妻俩抓获。经过审讯,臧某、李某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6月18日,臧某、李某涉嫌诈骗犯罪被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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