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04-21 07:35:04
20日,临沂市食药监局下发关于规范药品零售许可和认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优化药品零售许可认证办理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据了解,自4月20日起,我市药品零售许可及GSP认证两项许可事项的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在药品零售许可材料中提报培训证明。其次,不再要求申请人在药品零售许可材料中提交拟办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原单位在职在岗证明、行政区外人员暂住证件、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医院健康查体证明等证明材料。此外,市食药监局还将及时根据省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实际修订我市的药品零售许可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许可工作。
沂蒙晚报记者高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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