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09-06 09:12:09
新学期开始了,一些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将没有任何校车资质的“黑校车”,参与孩子们的上学运输,置孩子的生命安全于不顾。9月3日,开学第一天,临沂高新区交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接送学生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强化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9月3日下午,高新区交警大队利用学生放学高峰时段,在辖区组织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突击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式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6时10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342省道与工业三路马厂湖小学附近发现一辆鲁Q2999D号小型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排查,发现该车违规载有小学生12名,且无校车标识、标牌,执勤民警立即扣留车辆,控制驾驶人,经查,该车这位女驾驶员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情况下非法提供校车服务。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将被处以10000元罚款,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范彩霞 通讯员 陈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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