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03-12 09:31:03
“一个月前买了一辆电动四轮代步车,原本想着给自己买一个代步工具,早晚接送孩子路上方便些,没想到方向盘却突然失灵,差一点撞到路人,这应该属于质量问题,没想到反映后他们却只给维修不给退换,让人感觉不理解。”3月5日,家住临沂市区竹林桥小区的杨女士拨打热线反映。
据杨女士介绍,1月9日,她在位于市区琅琊王路汽配城附近的一电动汽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当时花了4万元,销售人员说质量可靠我才购买的。”杨女士说,前期并未发现异常,2月26日下午4时许,她开车接上辅导班的孩子回来,当走到距离小区大门口不远处的路口时,方向盘突然失灵。“当时正行驶着,方向盘突然失去控制,怎么打都不起作用。眼看就撞到前面行人了,我赶紧刹车,幸亏速度慢,没出啥事。”想到当时的情形,杨女士仍心有余悸。
杨女士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后来在附近群众的帮助下,她才把车推到了路边,随后打电话通知了经销商。“当时维修工过来已经较晚了,拆开一看,说是方向机坏了,他处理不了,得第二天让公司再派人。”杨女士说,后来第二天,经销商派人检查,发现方向盘出现失灵的情况,是因为该车方向盘的助力转向螺帽出现了故障,“为了查找故障,他们把车子发动机都拆开了,最后说给换个方向机。刚买的新车,拆成这样,以后上路谁不担心,我就提出了换车的要求,但多次协商,他们仍拒绝换新车,只承诺赠送免费的车辆保养。我肯定不同意这样的补偿,但协商好几天了,没有实质性进展。”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销售服务店。“是因为该车方向盘的助力转向螺丝脱落,出现了故障,因为部位在发动机里面,所以维修需要拆除外壳。本来更换螺丝即可的,但为了确保安全,我们给更换了原厂同型号的方向机。”对此,该销售店负责人程先生说。
对于杨女士提出的换车要求,程先生称,换车需要厂家同意,他们并不能做主。“根据《消法》规定,同一故障出现3次,或者出现重大问题的,可以给予退换。”程先生说,经销商遇到类似的事情,一般都是先给车主修车,或更换零部件。如果实在不行,消费者可以向厂家提出换车。“作为经销商来说,我们只能在权限范围内,进行车辆免费保养或者其他方面的补偿,该客户的车已经修好,并提供了延保手续,这种情况问题已经解决,换车比较麻烦。如果该客户坚持换车的话,需要与厂家进一步协商。”
律师说法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在三包范围内,产品出现问题,销售者应当承担免费更换或退货的义务。本案中,如果目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通过一个鉴定结论,来看这车是否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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