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31 16:48:03
齐鲁网临沂3月31日讯(见习记者 达庆珺 通讯员 纪云慧)为严惩并震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人、抢劫犯王永强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并向社会公开部分典型案例。
故意杀人犯王永强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无视国法,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月30日至31日,王永强等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临沂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239件11377人。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罪犯307人,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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