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南商报
2017-03-28 09:51:03
同住一村,原本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却因为两只公鸡产生误会,两家人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度上访到了省公安厅。经过临沂河东法院的调解宣判,这才息诉罢访。
丢失俩公鸡,怀疑是邻居偷的
家住河东区太平街道某村的高林(化名)家里养了公鸡,2015年12月22日夜里,两只老公鸡却不翼而飞。两口子调取院子里的监控录像,发现当天夜里11点45分左右,家里来了3个窃贼并偷走了两只老公鸡。
由于夜里天黑,监控画面中的人物并不清晰,但是其中两人体貌特征和本村邻居冯明(化名)兄弟俩极为相似。同住一村,原本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却偷鸡偷到家里了,高林夫妇越想越生气。第二天,高林夫妇便找到村主任处理协商此事。
高林夫妇认为,摄像头里的盗贼就是冯明兄弟俩,偷了东西就得给个说法。另一方,冯明兄弟认为没凭没据为什么诬赖自己,拒不承认偷鸡的事是自己所为。双方吵闹了起来,最终双方也没能和解。
“盗贼”拒不承认,一度上访到省公安厅
事情没有查个水落石出,偷窃别人家公鸡的事儿却在村里传得沸沸扬扬。原来,高林夫妇跟村里人说,是冯明兄弟俩偷了他家两只鸡。
被诬赖成偷鸡贼,且村里人都知道了,名誉受损,冯明兄弟俩越想越委屈,多次找到高林夫妇理论。理论无果,兄弟俩甚至找来喇叭,公开辱骂高林夫妇及其家人,时间长达20多天。
为证清白,冯明兄弟俩曾先后到辖区派出所、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信访接待室、临沂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山东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室等多处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无奈之下,冯明兄弟俩诉至河东区人民法院,要求高林夫妇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历时15个月矛盾终化解
接案后,河东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到村里走访,并先后3次到太平派出所调取证据。
综合多方面情况,法院认为,高林在没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对外宣称冯明盗窃了其饲养的老公鸡,并在村里形成较大的影响,行为上具有主观过错,侵犯了冯明的名誉权。
由于双方矛盾比较激烈,法官多次调解未果。3月6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高林夫妇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冯明兄弟俩赔礼道歉。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信服判决,不上诉,历时15个月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
记者 徐文敏 通讯员 张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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