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12-02 13:51:12
为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利益,临沂市临港区纪工委近日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3起案例分别是:壮岗镇大岭北村党支部原书记鲁统胜、报账员鲁强华挪用、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1月份,壮岗镇大岭北村通过虚建蔬菜大棚,骗取扶贫资金74578元,并挪用其中的20563.68元用于村级公务开支。2017年7月19日、29日大岭北村分两次将挪用、骗取的扶贫款共计74578元退还至壮岗镇经管站账户代管。2017年11月17日,经临港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壮岗镇大岭北村党支部原书记鲁统胜、报账员鲁强华党内警告处分。
壮岗镇壮岗村农产品交易市场改造项目未按照方案施工问题。壮岗镇壮岗村在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建过程中,未按照方案要求建设,缺少水泥板235个、水泥板下墩子242个,材料费约1.88万元;水泥、沙、人工费、机械费约2.34万元,共计约4.22万元。2017年7月份已按方案要求整改到位。2017年11月9日,壮岗镇党委给予壮岗村党支部副书记鲁守安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壮岗镇东坡村党支部成员鲁成挪用扶贫大棚承包费问题。2016年11月12日,壮岗镇东坡村村委收取扶贫大棚承包费1.5万元,支部委员鲁成未将此款入账,2017年1月份,鲁成挪用其中的8000元支付村干部工资。东坡村于2017年7月16日收回挪用的承包费,用于贫困户分红。2017年11月9日,壮岗镇党委给予鲁成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记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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