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05-15 09:35:05
十八大以来,临沂兰山区纪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五年来立案397件,党政纪处分426人。
据介绍,兰山区坚持纪在法前,转变过去“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观念,认真践行“四种形态”,从“管少数”转向“管全体”,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警示作用。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函询诫勉,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了结。五年来,共诫勉谈话22人,函询谈话45人,给予党纪轻处分141人,达到了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目的。
该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案情通报、线索移送、跟踪督办等机制,做到了信息共享、职能互补、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深化执纪审查协同办案模式,由一个纪检监察室和一个基层工作室对应两个区直派驻纪工委,同时联系辖区内的3个镇街纪委,共同承担执纪审查工作任务。
同时,兰山区采取直查制、指导督查制、集中联查制等措施,着力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效率;规范执纪程序,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审查,确保了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工作零事故。五年来,共立案3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9人,一般干部52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高压反腐成果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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