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南商报
2017-03-15 08:43:03
14日,记者从临沂市环保局了解到,2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10个断面超标,需缴纳生态补偿金335万元。
其中,兰山区柳青河北外环桥断面氨氮超标0.89倍,总磷超标3.3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94万元;罗庄区南涑河老屯桥断面氨氮超标0.36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18万元;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氨氮超标5.9倍,总磷超标1.2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100万元;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和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分别因氨氮超标0.9倍和氨氮超标0.97倍、总磷超标0.6倍,应分别缴纳生态补偿金45万元、78万元。
记者 孙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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