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17 16:08:07
齐鲁网临沂7月17日讯 日前,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的通知》,对临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明确,3小时(含)内不收费,超过3小时的,按1.5元/半小时收费。
停车场收费标准为:
3小时(含)内不收费;超过3小时的,按1.5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以半小时计)收取停车费。
连续停车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周期内每车最高收费20元。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自行车不收取停车费。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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