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9-03-04 09:17:03
“介绍的工作不合适,交的保险费用却迟迟不退,太气人了。”3月1日,临沂市民陈先生拨打热线反映,他通过一劳务中介寻找工作,承诺的工作未兑现,交纳的336元保险费用却迟迟不退。
据陈先生介绍,他想找个合适的工作,2月24日上午,他通过位于河东东兴路附近的一劳务公司报名。“当时我是从网上看到的,该中介称一船务公司通过其招聘船员,第一个月工资6500元,第二个月工资7500元,无需交纳其他费用,无需办理船员证。”陈先生说,他立即联系了该中介,并询问情况,“我说了自己的意愿后,对方说信息属实,并让我过去报名填表,他好给安排。”
陈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当时我们3个人一起去的,对方称工作地点位于烟台,是从事货轮船员工作,什么费用都不要,也不用办理船员证。”陈先生告诉记者,感觉工作挺合适,他和朋友便一起报名,“刚开始说不需要费用,后来报名时,对方称需要交纳人身保险费用336元,交完才能安排。当时我们也有些迟疑,对方称这是人身保险的费用,任何人都要交纳,如果工作不符合,钱全部退还,后来我们就交纳了,并签订了合同。”
“说好的是货轮,而且不再收费了,没想到却变了。”陈先生说,2月25日,当他们按照要求来到烟台,并到了该中介所说的代理处接受工作安排时,却被告知要去的地方并不是货轮,而是渔船,还要交纳1900元办理船员证,“我们以前干过渔船,根本不合适,况且对方说,还要学习3个月,再熟悉3个月。来回花了1000多元,耽误了好几天。之前说好的突然变卦,我们肯定不愿意,就要求对方给个说法。对方说临时没有货船,让我们先干着,还说人身保险已参保,无法退还。更气人的是,我们查询了一下,根本没参保,再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就不接了。我们希望尽快给我们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随后,记者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中介,负责此事的李姓工作人员称,他们主要是担任联系人,负责招人的是烟台的一家公司。“当时招人时他们那边说有货船,后来情况有变化,临时都是渔船了。既然去了,我们给对方说先干着,等货船有名额了就给调,但对方不愿意。我们只是登记,所有手续都是招人公司办理,费用我们也是交给那边,我们再跟那边沟通一下。”
律师说法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表示,钱交给谁,就与谁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要看双方之间的关系和协议约定。该事件中,如果介绍的工作不合适或不符合要求,导致劳动者的工作没有按照约定介绍成功,是中介方造成的,作为介绍方,不但要退还保险金,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派遣合同,要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处理。
记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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