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2 12:53:01
齐鲁网临沂1月22日讯 22日上午,临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度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指控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0人,目前一二审均已审结;指控恶势力犯罪26件160人,审结18件100人。依法审理了王海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王海龙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黑成员均被判处20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在给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2人,重刑率为38%,重刑率大幅高于一般刑事案件的重刑率。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已审结的19件110人中,44人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坚持快审快判,全市法院优先审理涉黑恶类犯罪案件,从领导力量、审判力量、后勤警务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从立案、开庭、合议到宣判,均体现快节奏、高效率,全市所有涉黑恶案件办案审限最短的20天结案,平均办案审限缩短1/3以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沂全市法院均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了从严从重、快审快判、严格依法的总体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涉黑恶案件专业合议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骨干团队15个,实现了审判、调研、指导队伍专业化,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做好进入审判程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
全市法院在专项斗争中,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将打击矛头始终对准黑恶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得到严惩。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自觉强化证据裁判、程序公正、宽严相济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坚决杜绝“拔高”“降格”两种倾向,确保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准确无误、量刑宽严适度。全市法院审结的16件涉黑恶犯罪案件中,仅有2件提出上诉,且全部维持原判,其余均一审服判不上诉,收到良好审判效果。对于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审理,积极适用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让人民陪审员直接参加案件审判,充分行使审判权。去年以来,有3起重大黑恶犯罪案件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截止目前,共邀请4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同时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的沟通交流,及时通报黑恶势力犯罪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力争凝聚最大共识,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共同打好专项斗争主动仗、整体仗。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联系,认真落实涉黑恶犯罪以及保护伞线索移送制度,认真落实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先后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移送线索49条。
2019年临沂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大审判力度,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打准、打实,不断提升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对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研究,着力解决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庭审控制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全面提高专项斗争水平。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外部沟通协调和内部运行管理,切实形成专项斗争打击合力。同时积极开展综合治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放大审判效应,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闪电新闻记者 谷会媛 通讯员 万晓岩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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