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日报
2018-09-01 13:01:09
近年来,临沂市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始终保持环保监管执法高压态势。2013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376起,处罚金额5.36亿元。
从严实施督政,2017年我市参照上级做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市级环保督察,先后对4个县区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有效推动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行“数字环保”,安装企业在线监测设施1461台,建设水质、大气自动监测站110个;及时公开环保信息,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网上公开排污收费、项目审批、环境信访、环保执法检查等事项;强化社会监督,把“12369”环保举报热线纳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直接受理,市纠风办、临沂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每月24日受理群众反映环保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对环保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企业违法性质恶劣的,一律停产治理、一律媒体曝光、一律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为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我市坚持工作日例行检查、“夜鹰行动”不间断夜查、节假日重点执法检查,在线监测数据全天24小时监控,不断加大刑责治污力度,严厉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今年1月至7月,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55起、全省第二,处罚金额6108.13万元、全省第一。
记者 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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