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8-08-30 09:23:08
“承诺购车送电视,如今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可这电视机却一直没有兑现,说好的赠品迟迟不兑现,这不是骗人吗?”8月28日,家住临沂罗庄的杨先生拨打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杨先生介绍,6月底,他在位于罗庄沂河路上的瑞鼎比亚迪4S店购买了一辆比亚迪轿车,当时商家在售车前承诺赠送一台50寸的电视。“买车之前我去过一次,当时他们说可以赠送一台50寸电视或者优惠2000元钱,后来当天过去购买的时候,他们说不能给现钱了,只能赠送一台电视机。”杨先生说,当时感觉也可以,他便同意了,“当时有现车,办完手续后,我就将车开走了。临走前,我想带着电视机的,他们说电视机还没来,不过正在采购,很快就会来了,让我等通知,到时带着身份证过来领就可以。”
杨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让他没想到的是,两个多月过去了,承诺的电视机至今也没有兑现。“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我就问下电视机的事,刚开始他们还说正在走流程,很快就会来,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却总称‘没货’。”杨先生说,这让他着急不已,一个月前,他听说该4S店团购了一批电视机,便主动联系对方,“同样购车,有的车主已经拿到了赠品,为何我的不给?但他们却说赠送我的电视机还在走流程,后来再问,却没了动静。到底啥时候兑现总得给个期限吧,就这样下去,这不是骗人吗?”
随后,记者根据杨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4S店当时负责销售的王姓工作人员。“确实有这回事,当时车展搞活动有优惠,现场购车客户赠送电视,该活动真实有效,很多客户都兑现了。”对此,其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称,由于活动比较火爆,需要的量比较大,赠送的电视机需要后期集体购买。“当时我们就跟客户说了,只要电视机来了就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领。但按照流程,电视机需要一批批地兑现,每个月兑现一批,该客户下个月兑现没有问题。”
随后,记者将回复转达给杨先生,杨先生表示,希望4S店这次的承诺,不要再是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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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提醒:在签订有赠品的消费合同时,消费者还是应该多个心眼。除了要明确约定赠送电视的品牌和型号,还要注明交付赠品的时间;如果双方没有明确时间,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随时履行合同给予承诺的赠品。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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