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24 11:01:01
齐鲁网临沂1月24日讯(记者 谷会媛 通讯员 陆飞霏)近日,在临沂一男子因看不惯其朋友的行为,勾结一名欠其借款的女子驾车碰瓷,最后钱没有花成,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河东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我被人敲诈了,两个女的开车等在饭店门口,然后故意撞我的车子,趁机还骗去了我15000块钱。”1月16日,家住河东区相公办事处的王某到河东公安分局相公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案后,相公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根据王某的介绍,我们先去他吃饭的饭店进行了走访调查,据周围群众反映这两名女子在附近多次出现过。后来,我们通过调取周边商铺的监控发现他们驾车于当晚7时左右就来到这里,期间还曾下车买了两桶泡面。”办案民警徐斌介绍道。
锁定嫌疑人后,办案民警徐斌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所长进行了汇报。1月17日,高某、武某两名女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相公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据高某交代,她之前认识了一名叫“李某”的男子,2017年12月份的一天,李某突然打电话给她,说你开车去“碰瓷”吧,并承诺说他会安排的。几天后,李某就给高某发了个手机定位,让她去附近的一饭馆门口等着。当晚,她驾着车载着武某去了相公办事处,来到饭店门口守着,后来饿了,就让武某去附近买了两桶大碗面吃。9时左右,高某看李某等人出来了,就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撞向了王某的车子,两人下车后,一人负责要钱,一人负责录像,王某因自己喝了酒,就想花钱了事,最后协商以15000元的价格私了。事后,高某将7000元转给了李某,另给了武某1000元的好处费。
1月20日,李某听村里人说王某报了警,他知道自己最后也逃不了,就找到王某想承认错误,给他赔偿,然后私了,最终没有私了成,无奈只好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我听别人说王某老在背后说我坏话,就怪生气,想着找个机会治他一下。后来我认识了高某,就商量着让她去碰瓷,赚点钱花花,也顺带着给老王破破财,一举两得。”李某继续交代道,“后来,我就约了我们村几个人一起去喝酒,我知道王某一直自己开车,所以就让其他几个人自己开车过来,然后给高某打电话让她过来守着,晚上九点左右喝完酒,高某就按照事先约好的撞了王某的车,后来他害怕交警查他酒驾,就事先跑了,但因为车还在就让其他人与高某谈。最后以15000元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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