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30 23:20:10
齐鲁网临沂10月30日讯(记者 李春晓 通讯员 郭琪)“前段时间咱村进行的扶贫大棚招标工作,因准备工作不充分,招标工作没有完成,现在村支部又重新进行了讨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标,同时要求竞标者具备以下条件……下面就咱村扶贫大棚招标方案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请大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这是临沂临港区壮岗镇大莲花村办公室内正在举行9月份的“阳光议事日”活动,50多位党员和村民代表听取村党支部书记徐洪田汇报村内重大决策情况,并进行讨论表决。“8月份我村财务支出共3笔,第一笔14.7万,用于支付扶贫大棚中标方建设费用,第二笔2千,用于光伏发电扶贫户收益分配,已全部打到贫困户的银行卡的账户里了……”
“以前村里的决策、集体账务,虽然进行了‘四议两公开’,但公开公示的效果不理想,群众心里总是一抹黑。现在有了‘阳光议事日’,村里要干什么事、怎么干、干到了什么程度,大家都看得见。另外,咱老百姓说话管用了,对村里的决策自然会自觉配合。”曾多次参与阳光议事的大莲花村村民徐广亮说。
徐洪田告诉记者:“村里的扶贫工作从扶贫大棚建设的招标到建设费用支出,再到光伏发电扶贫贫困户收益分配的公开,全部都在阳光下,每一分钱的去向都明明白白。”
今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保障党员和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临沂临港区全面推行“阳光议事日”制度,各村每月开展一次,由村支部成员、村民理财小组、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会,并根据议事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和普通群众代表列席,主要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即“5+X”的方式进行,村干部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通报上月财政收支情况,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对纳入议程的各项事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民主决策。
“‘两委’换届选举、村内通路通水、村民低保、矛盾纠纷等,这些我都参加过。”朱芦镇横村的老党员赵仕成说。阳光议事让普通群众参与进来,和基层组织、党员干部有了沟通和交流,真是兜了集体的“家底”,亮了干部的“箱底”,明了群众的“心底”。
建制度,立规矩。临沂临港区制定的《关于实行村级“阳光议事日”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了阳光议事的组织召集、议事内容、议事规则,明确了“阳光议事日”要实行“四步议事法”。在通报上月议事会决议执行和本月议事会议题情况后,由各成员逐项进行表决或发表意见,村级重大事项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计票、唱票,表决结果由村党支部书记当场公布,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报社区党总支备案。对每月所议事项,由议事会成员向全体村民进行传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村级“阳光议事日”组织开展情况纳入村支部年度考核,作为村干部评先树优、发放补贴报酬的重要依据。对“阳光议事日”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由区纪工委对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无特殊原因,未组织开展“阳光议事日”的村,由镇纪委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因“阳光议事日”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务、村务、财务不透明,造成到区以上信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村,由镇纪委给予党组织负责人相应的党纪处分。
“老百姓关心的无外乎是村干部做事公道不公道、透明不透明,公家的钱怎么花。”朱芦镇横沟村党支部书记赵祥东说,横沟村的阳光议事已经坚持了十多年,村里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主干道路硬化亮化、村民改厕……这一桩桩一件件事情都通过“阳光议事日”让群众全程参与,群众有了发言权,既促进了村级工作规范化,也最大限度地集了民智、汇了民意,决策更科学,群众也更服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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