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11 23:22:07
齐鲁网临沂7月11日讯(记者 李春晓)11日下午,临沂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临沂网警巡查执法对外发布公告称,近日,莒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并行政处罚一名网上传播暴恐视频的网民。
公告称:6月23日,网民沈某(男,28岁,莒南县人)在网上看到一段极端组织斩首视频,场面十分血腥,其出于逞能心理,将该视频发至多个QQ群及QQ好友,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沈某行为构成“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莒南警方依法给予沈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进一步追查视频源头。
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规定: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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