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晚报
2017-04-26 07:24:04
“买车时就带的导航,现在出现问题去维修,4S店竟称是后来加装的,不予保修。”22日,家住临沂郯城的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
据王先生介绍,2015年5月份,他在位于市区的越昇4S店以9.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北京现代轿车,在提车的时候,4S店给他的车装配了一款车载导航。“当时销售人员告知车辆导航为原车导航,车辆自带的,保修3年,而且当时还承诺赠送一台车载冰箱。”
王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然而在几个月之后,导航却出现了问题。“那是2015年底的时候,当时发现屏幕一闪一闪的。”王先生说,当他准备到4S店进行维修时,后来发现又好了,加上工作比较忙,就没有过去。2016年的时候,发现屏幕又出现了这个问题,而且时亮时暗,“我就来到4S店,其工作人员称维修人员不在,让改天再来。后来因为忙,导航又用得少,就没有过去。”王先生说,前段时间,他又一次使用时,发现导航又出现了问题,“维修人员在检查后,称导航坏了,需要花钱维修。我是2015年5月底购买的车,3年的保修期,目前还在保修期之内,谁知对方却称导航是后期加装的,保修期是一年。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4S店,李经理称,客户购买的这款车原车是不带导航的,客户车辆上的导航属于后期加装。“车辆的配置情况客户是知晓的,购车的时候,是双方都沟通好的,包括当时的销售及经理都知道这回事。该客户自从购车后就很少过来,其首保也不是在我们店里做的,而且前期销售顾问及售后也没有接到反映,现在这个屏幕已经过质保期了。”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其工作人员称,此事由谁负责,以双方的购车合同为准,如果合同里标有导航,是原车自带的,保修期就以车辆使用手册上的规定为准,如果后配的,就以导航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的规定保修。同时,厂家或者销售商又有承诺的,如果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要求,则以厂家或者销售商的承诺为准,如果低于国家规定的“三包”要求,则以国家规定的“三包”要求为准。
沂蒙晚报记者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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